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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日農曆年初一農曆年初二農曆年初三清明節勞動節(5月1日)端午節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(7月1日)中秋節翌日重陽節國慶日(10月1日)冬節或聖誕節(由僱主選擇)
a)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;b) 行為不當;c) 欺詐、不忠實;或d) 慣常疏忽職責。
僱員在以下情況,可即時終止僱傭合約,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:a)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;b) 受僱主苛待;或c) 已為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 5 年,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,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。
問7:如傭工沒有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便辭職,僱主應怎辦?
答7:僱主應通知入境事務處延期居留組傭工已離開僱主。如傭工失蹤,僱主應考慮向警方報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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